北京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答辩要求是什么?
北京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答辩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答辩资格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经过导师的初步审核。
学生需参加答辩委员会的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二、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或论文提交后的一段时间内。
答辩时间由所在院校或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以院校通知为准。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答辩地点
答辩地点一般设在所在院校的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
答辩地点由所在院校或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院校通知为准。
学生需提前熟悉答辩地点,确保答辩当天能够顺利到达。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所在院校或研究生院指定。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确保答辩的公正性。
五、答辩程序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学生向答辩委员会汇报自己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
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提问,学生需现场回答。
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回答进行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对学生的论文进行综合评价。
六、答辩要求
学生需准备答辩PPT,内容包括论文摘要、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
学生需熟悉自己的论文,能够清晰地回答答辩委员会的提问。
学生需保持良好的心态,尊重答辩委员会成员,礼貌回答问题。
学生需注意答辩过程中的仪态,保持端庄、大方。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答辩,不得无故拖延。
七、答辩结果
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对论文进行评定。
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答辩通过的学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提交最终论文。
答辩不通过的学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重新参加答辩。
总之,北京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答辩要求旨在确保答辩的公正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学生需认真准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提高答辩通过率。同时,答辩也是学生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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