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答辩要求是什么?

北京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答辩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答辩资格

  1.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

  2. 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并经过导师的初步审核。

  3. 学生需参加答辩委员会的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二、答辩时间

  1. 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或论文提交后的一段时间内。

  2. 答辩时间由所在院校或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以院校通知为准。

  3.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答辩,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三、答辩地点

  1. 答辩地点一般设在所在院校的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

  2. 答辩地点由所在院校或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地点以院校通知为准。

  3. 学生需提前熟悉答辩地点,确保答辩当天能够顺利到达。

四、答辩委员会组成

  1. 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组成。

  2. 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所在院校或研究生院指定。

  3.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确保答辩的公正性。

五、答辩程序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成员。

  2. 学生向答辩委员会汇报自己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研究成果。

  3. 答辩委员会成员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提问,学生需现场回答。

  4. 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的回答进行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

  5.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对学生的论文进行综合评价。

六、答辩要求

  1. 学生需准备答辩PPT,内容包括论文摘要、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等。

  2. 学生需熟悉自己的论文,能够清晰地回答答辩委员会的提问。

  3. 学生需保持良好的心态,尊重答辩委员会成员,礼貌回答问题。

  4. 学生需注意答辩过程中的仪态,保持端庄、大方。

  5.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答辩,不得无故拖延。

七、答辩结果

  1. 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对论文进行评定。

  2. 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3. 答辩通过的学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提交最终论文。

  4. 答辩不通过的学生,需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重新参加答辩。

总之,北京在职博士招生简章中的答辩要求旨在确保答辩的公正性、严谨性和规范性。学生需认真准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提高答辩通过率。同时,答辩也是学生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重要环节,有助于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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