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答辩要求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答辩要求是中国政法大学对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的基本规定和要求,旨在确保论文质量,提高研究水平。以下是关于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答辩要求的详细内容:
一、论文选题与撰写
选题要求:论文选题应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符合法学领域的研究前沿和热点问题。选题应体现作者的学术兴趣和实际工作需求,并与导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撰写要求:论文应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论证严密、语言规范。论文篇幅一般不少于8万字,具体要求根据导师和学院的规定进行调整。
格式要求:论文格式应符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规定的学术论文格式要求,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部分。
二、论文评审
评审人员:论文评审由导师、学院聘请的校外专家和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指定的评审人员组成。
评审内容: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论文选题、研究方法、论证过程、结论等方面。
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参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毕业论文评审标准》执行,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选题的创新性、前沿性、实用性和理论价值;
(2)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
(3)论证过程的逻辑性、严密性和深度;
(4)结论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前瞻性;
(5)论文的格式规范性和语言表达水平。
三、论文答辩
答辩时间:论文答辩一般在论文评审通过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导师和学院安排。
答辩形式:答辩形式为口头答辩,答辩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对论文进行陈述,并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
答辩要求:
(1)答辩人应熟悉论文内容,能够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研究方法;
(2)答辩人应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流利地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
(3)答辩人应尊重评审专家的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
(4)答辩人应保持良好的学术道德,遵守答辩纪律。
四、答辩结果
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延期答辩三种情况。
答辩通过:答辩委员会认为答辩人已完成论文要求,同意答辩通过。
答辩不通过:答辩委员会认为答辩人未完成论文要求或论文质量不达标,不同意答辩通过。
延期答辩:答辩委员会认为答辩人论文质量尚可,但需对某些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同意延期答辩。
五、论文修改与提交
答辩通过后,答辩人需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论文需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给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对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答辩人可申请毕业。
总之,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毕业论文答辩要求严格,旨在确保论文质量,提高研究水平。答辩人需在论文选题、撰写、评审和答辩等环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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