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

2018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详细内容

一、招生对象

  1.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2.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在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后工作满两年(含两年)以上。

二、报名条件

  1. 报考人员须符合招生对象的学历要求。

  2. 报考人员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身体健康状况。

  3. 报考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4.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

三、招生专业及方向

  1. 经济管理类:金融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

  2. 工程技术类: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3. 医学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护理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

  4. 教育类:教育学、心理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等。

  5. 法学类:法学、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等。

  6. 管理类: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四、招生计划

  1. 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2. 招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五、报名及考试时间

  1.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2. 考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至22日。

六、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 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单位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七、考试科目及内容

  1. 考试科目:政治、外语、专业课。

  2. 考试内容:政治、外语、专业课的考试内容以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为准。

八、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3. 对具有特殊才能或突出贡献的考生,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九、学制及学费

  1. 学制:一般为2-3年。

  2. 学费:各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学费标准,具体学费以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十、毕业及学位授予

  1. 毕业生须修满规定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相应专业的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2. 学位授予:根据国家有关学位授予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授予相应学位。

十一、联系方式

  1. 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参考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

  2. 全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ksy.cn

  3. 咨询电话:010-12345678

本简章仅供参考,具体招生政策及要求以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考生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各招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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