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的毕业论文要求是什么?

山东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的毕业论文要求

一、论文选题

  1. 选题原则:论文选题应遵循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原则。选题应具有学术价值、实践意义和社会效益。

  2. 选题范围:论文选题应与法学领域相关,包括但不限于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法律史、法律理论等。

  3. 选题要求: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问题意识,能够体现作者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

二、论文结构

  1. 摘要:摘要应简要概括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字数一般在300字以内。

  2. 关键词:关键词应准确反映论文主题,一般选择3-5个关键词。

  3. 引言:引言应阐述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等,为论文主体部分奠定基础。

  4. 主体部分:主体部分应包括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证研究、政策建议等,具体结构如下:

    a. 文献综述: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总结,分析已有研究的不足,提出自己的研究思路。

    b. 理论分析:对论文的研究对象进行理论分析,阐述其内涵、外延、特征等,为实证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c. 实证研究:运用实证方法对研究对象进行深入研究,包括案例分析、统计分析、比较研究等。

    d. 政策建议:根据研究结论,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参考。

  5. 结论:结论应总结全文,概括研究的主要观点、结论和启示。

  6.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照规范格式列出,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等信息。

三、论文格式

  1. 字体:正文采用宋体,字号为小四,行距为1.5倍行距。

  2. 页边距:上、下、左、右边距分别为2.54厘米。

  3. 页眉页脚:页眉页脚内容应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页码等信息。

  4. 标题层次:论文标题分为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等,分别采用不同字号和加粗方式表示。

  5. 图表:图表应清晰、规范,并附有标题和说明。

四、论文评审

  1. 评审标准:论文评审应遵循学术规范,从选题、结构、内容、语言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2. 评审程序:论文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a. 初评:由学院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出合格论文。

    b. 复评:对初评合格的论文进行进一步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c. 终评:对复评合格的论文进行最终评审,确定论文是否通过。

五、论文答辩

  1. 答辩时间:论文答辩时间为1小时,包括论文陈述、专家提问和回答问题三个环节。

  2. 答辩要求:答辩人应熟悉论文内容,能够清晰、准确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回答专家提问。

  3. 答辩结果:答辩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通过者可获得博士学位。

总之,山东大学法学院在职博士的毕业论文要求严格,旨在培养具有较高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论文作者应充分准备,严格按照要求撰写论文,以确保顺利通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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