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如何进行课题申报?

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课题申报指南

一、课题申报背景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学术研究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深圳社科院作为我国南方地区的重要科研机构,承担着推动社会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为了鼓励和扶持在职博士开展学术研究,深圳社科院特制定本课题申报指南。

二、课题申报对象

  1. 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研究生;

  2. 在深圳社科院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三、课题申报条件

  1. 课题研究内容应与社会科学领域相关,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 课题研究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填补相关领域的研究空白;

  3. 课题研究应具有可行性,研究周期一般在1-2年;

  4. 课题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 课题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和科研能力。

四、课题申报程序

  1. 课题申报人填写《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课题申报人将《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研究所;

  3. 研究所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课题推荐至深圳社科院科研管理部门;

  4. 深圳社科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课题进行复审,确定拟立项课题;

  5. 拟立项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任务书》,明确课题研究任务、进度、经费等事项。

五、课题申报材料

  1. 《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课题申报书》;

  2. 课题研究计划书;

  3. 课题负责人及成员的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4. 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5. 课题经费预算及使用说明。

六、课题申报时间

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课题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七、课题经费及管理

  1. 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资料收集、调研、实验、差旅、会议等费用;

  2. 课题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深圳社科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 课题负责人应定期向研究所和科研管理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确保课题按计划顺利进行。

八、课题成果要求

  1.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撰写课题研究报告,包括研究背景、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结论等;

  2. 课题研究报告应提交至深圳社科院科研管理部门,经审核后,可在相关学术期刊、学术会议上发表;

  3. 课题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作出贡献。

九、其他事项

  1. 课题申报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2. 课题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社科院相关规定;

  3. 深圳社科院对课题申报及研究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课题研究质量。

本指南旨在为深圳社科院在职博士开展课题研究提供指导,希望广大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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