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责任追究有哪些规定?

广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责任追究规定

一、概述

为了规范广西科技项目的管理,提高科技项目的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广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科技项目的责任追究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将从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主体、追究程序等方面对《办法》中的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以下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改变科技项目目标、任务、经费使用等。

  2. 科技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数据、骗取立项支持。

  3. 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计划执行,造成项目进度滞后、经费使用不合理、项目成果质量不达标等。

  4. 科技项目验收过程中,未按规定提交验收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验收结论等。

  5. 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存在挪用、侵占、截留、私分等违规行为。

  6. 科技项目成果转化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造成损失。

  7. 其他违反《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责任主体

根据《办法》规定,以下主体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1. 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 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等。

  3. 项目经费管理人员:包括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

  4. 其他相关责任人:包括科技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专家等。

四、追究程序

  1. 调查核实:科技项目管理机构或相关部门对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2.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对涉嫌违规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3. 处理决定:根据责任认定结果,对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取消项目资格、追回经费、追究刑事责任等。

  4. 公示通报:对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公示通报,接受社会监督。

五、责任追究的例外情况

  1. 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科技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或造成损失,可免除相关责任。

  2. 不可预见因素:因科技进步、市场需求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科技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或造成损失,可适当减轻相关责任。

六、总结

广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中的责任追究规定,旨在规范科技项目管理,提高科技项目质量和效益,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各级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办法》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科技项目健康有序发展。同时,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办法》规定,共同推动广西科技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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