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中的材料提交有何要求?
新疆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条件中的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材料
报名表:按照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的在职博士报名表填写,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如已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复印件。
工作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名称、职务、工作时间等。
简历: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社会活动等。
二、学术水平材料
学术论文:近五年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提交论文的复印件,并注明第一作者。
科研成果:近五年内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需提供项目批文、结题报告等证明材料。
获奖证书:近五年内获得的各类学术奖励证书复印件。
学术评价:由所在单位或同行专家撰写的学术评价意见,评价内容应包括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力等。
三、英语水平材料
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如大学英语六级、雅思、托福等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英语水平证明:如工作单位或学校出具的英语水平证明。
四、其他材料
推荐信: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同行专家出具的推荐信,推荐信需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力等进行评价。
在职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需注明工作单位名称、职务、工作时间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专利证书、专著、教材等。
五、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
每页材料需注明页码。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报名资格。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按照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时间要求。
材料提交方式:将材料邮寄至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现场提交。
邮寄材料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在职博士报名材料”。
八、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应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后,请密切关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通知。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伪造、变造、篡改材料。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材料存在问题,将取消申请人的报名资格。
总之,新疆大学在职博士报名材料提交要求较为严格,申请人需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密切关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通知,以便顺利完成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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