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对论文发表有何要求?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对论文发表的要求如下:
一、论文发表的基本要求
- 发表论文的数量
根据清华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的规定,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需要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具体数量要求如下:
(1)自然科学类:一般要求发表3篇以上SCI、EI或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
(2)工程技术类:一般要求发表3篇以上SCI、EI或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
(3)人文社科类:一般要求发表2篇以上CSSCI或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
- 论文质量要求
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发表的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能够反映申请者在申请专业领域的学术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实际意义,符合国家或行业发展趋势。
(2)论文研究方法科学合理,数据真实可靠,结论准确。
(3)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际应用价值。
二、论文发表的具体要求
- 发表时间要求
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应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应在申请前3年内发表3篇以上SCI、EI或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
(2)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应在申请前3年内发表3篇以上SCI、EI或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论文。
(3)人文社科类:申请者应在申请前3年内发表2篇以上CSSCI或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
- 发表期刊要求
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发表的论文,应选择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期刊。具体要求如下:
(1)自然科学类:申请者发表的论文应选择SCI、EI或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
(2)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发表的论文应选择SCI、EI或ISTP等国际权威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
(3)人文社科类:申请者发表的论文应选择CSSCI或核心期刊。
三、论文发表的其他要求
- 论文独立完成
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发表的论文,必须为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 论文版权
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发表的论文,应保证论文的版权属于本人,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
- 论文保密
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发表的论文,如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应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
总结
清华大学在职博士招生简章对论文发表的要求较为严格,旨在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人才。申请者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前,需充分了解论文发表的相关要求,确保自身符合申请条件。同时,申请者应注重提高自身学术素养,努力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为我国学术事业贡献力量。
猜你喜欢:在职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