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规定对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有何要求?

在我国,对于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暂行规定,以规范和指导在职人员的求学行为。其中,毕业论文答辩是研究生教育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是对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检验,也是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保障。那么,这些暂行规定对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有哪些具体要求呢?

一、答辩资格

  1. 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必须按照规定完成学业,达到学校要求的学分和课程成绩。

  2. 在职人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具备在职攻读学位的条件。

  3. 答辩资格的审查由招生单位负责,审查内容包括学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等。

二、论文选题

  1. 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国家战略需求、行业发展方向和实际工作需要。

  2. 选题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学科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

  3. 论文选题应得到导师的认可,并报招生单位审批。

三、论文撰写

  1. 在职人员应按照导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

  2. 论文应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论述严谨,符合学术规范。

  3. 论文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际应用价值。

四、论文查重

  1. 招生单位应对在职人员的论文进行查重,查重率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2. 查重结果作为论文答辩的重要依据,查重率超标者,将取消答辩资格。

五、答辩程序

  1. 答辩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2. 答辩分为两个阶段:口头答辩和论文答辩。

  3. 口头答辩:答辩委员会对在职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进行提问,在职人员应认真回答。

  4. 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对论文进行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在职人员需根据评议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

六、答辩结果

  1. 答辩委员会根据在职人员的答辩表现、论文质量等因素,评定答辩结果。

  2. 答辩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在职人员,可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七、其他要求

  1. 在职人员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加强与导师和同学的沟通交流。

  2. 在职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诚信。

  3. 在职人员应按时完成学业,参加论文答辩。

总之,暂行规定对在职人员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提出了明确要求,旨在确保在职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教育质量。在职人员在攻读学位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努力提高自身学术素养,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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