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位授予条件

沈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位授予条件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 报考沈师在职研究生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道德。

(2)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学习。


  1. 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

沈师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丰富,涵盖文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具体专业及研究方向请参照当年招生简章。

二、招生流程

  1. 报名:考生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登录沈师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

  2. 初试: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语和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请参照招生简章。

  3. 复试:初试合格者,根据招生计划及复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及实际工作能力。

  4. 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三、学位授予条件

  1. 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

  2.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 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

  5.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学期间,发表或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专著。

(2)在学期间,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

(3)在学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表现突出。

四、毕业及学位证书

  1. 完成学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沈师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2.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沈师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

五、其他事项

  1. 沈师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招生简章如有变动,以沈师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 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如有疑问,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4. 沈师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总之,沈师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位授予条件严格,旨在选拔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优秀人才。广大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及研究方向,努力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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