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在职博士招生高校专业研究方向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在职博士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在职博士教育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专业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本文将针对法学在职博士招生高校、专业研究方向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学在职博士招生高校

目前,我国法学在职博士招生高校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综合性大学法学院

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这些高校的法学在职博士教育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建设完善,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


  1. 独立设置的法学类院校

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这些院校以法学为主,法学在职博士教育水平较高,学科特色鲜明。


  1. 地方综合性大学法学院

如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这些高校法学在职博士教育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逐渐成为法学在职博士教育的重要力量。

二、法学在职博士专业研究方向

法学在职博士专业研究方向丰富多样,以下列举部分热门研究方向:

  1.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研究宪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制度,探讨我国宪法和行政法的改革与发展。


  1. 刑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

研究刑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关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改革与发展。


  1. 民法学与商法学

研究民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商法的基本理论、制度,探讨我国民法和商法的改革与发展。


  1. 经济法学与劳动法学

研究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关注我国经济法和劳动法的改革与发展。


  1. 国际法学与比较法学

研究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比较法学的基本理论,探讨国际法的发展和比较法研究的最新成果。


  1. 环境法学与自然资源法学

研究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自然资源法的基本理论、制度,关注我国环境法和自然资源法的改革与发展。


  1. 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

研究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证据法学的基本理论、制度,探讨我国诉讼法和证据法的改革与发展。


  1. 法理学与法史学

研究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制度以及法史学的基本理论,探讨法理学和法史学的发展。

三、法学在职博士培养模式

  1. 课程设置

法学在职博士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选修课程等。公共课程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计算机等;专业课程主要围绕所选研究方向设置;选修课程则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 导师制度

法学在职博士实行导师制,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研究方向、论文撰写等。导师一般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1. 研究生培养计划

法学在职博士培养计划分为三个阶段:基础阶段、深化阶段和拓展阶段。基础阶段主要进行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学习;深化阶段主要进行课题研究,撰写论文;拓展阶段主要进行论文答辩和毕业论文撰写。


  1. 实践教学

法学在职博士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习、案例研讨、学术会议等。通过实践教学,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高实践能力。

总之,我国法学在职博士招生高校和专业研究方向丰富多样,培养模式较为完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在职博士教育将在培养高素质法学专业人才、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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